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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1件25人提起公诉11件36人
元宝山发布  加入时间:20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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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元宝山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于海飞介绍元宝山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检察环节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注重综合治理,聚焦重点案件、重点问题持续发力,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开等法律原则,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元宝山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1件25人;提起公诉11件36人,其中涉黑1件1人,涉恶10件35人;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6人;严格落实不拔高、不降格要求,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10人;履职中先后摸排涉黑涉恶涉伞涉腐等线索20件,均及时移送;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件,回复率100%。

随后,于海飞通报了以被告人李贵龙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就下一步工作计划,于海飞介绍说,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 强化诉讼监督、社会治理,实现长效常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上再加压。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明确阶段性任务的时间表,以及每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有步骤、有计划推进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聚焦“六清”行动,以更高政治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二是在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上再发力。让每一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的严惩,是专项斗争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在“案件清结”的基础上做好涉恶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同时,制定风险预判出庭预案,针对未开庭的几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多数拒不认罪的情况,由经验丰富的办案团队提前拟好答辩提纲,认真研究和解决出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以提高举证质证能力、当庭应变能力。

三是在提高攻坚能力,推进重点攻坚上再落实。办案中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于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立案侦查的案件,确保落实“2+1介入”。介入时,根据庭审指控需要,开列证据清单,列明证明目的,指明取证方式和途径,增强引导取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优质高效解决在侦查阶段,把涉黑恶重大定性问题尽可能解决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前,避免二次退补,严控办案期限,不在检察阶段贻误战机。

四是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上再推进。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总结涉及行业、领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强化检察建议跟踪问效,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以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谢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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