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键字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内蒙古
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内蒙古  加入时间:2019-06-06 21:00:33

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的了解,坚定全区上下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6月6日,区委宣传部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工作成果及全区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重点。



发布会现场


坚决亮剑,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董春华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打伞除网”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不缺位、不懈怠。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打伞专办”,设立监督执纪监察专班,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二是通过在12个镇乡街主要街路、人员密集场所分发、张贴扫黑除恶“打伞除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利用区纪委监委网站、宝山纪检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工作信息等方式,营造扫黑除恶“打伞除网”强大宣传声势。三是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专区,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零障碍”“无门槛”地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四是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侦办调查、逐案筛查“保护伞”制度,明确专项联系、线索移送等具体事项,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五是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摸清问题底数,实施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核查督办。六是优先处置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8件(其中自治区督导组交办14件),办结22件,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4份,现正在对3起涉恶案件背后问题进行核实,拟立案2起2人。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据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程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后,区公安分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警种的具体任务,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了实体化运行的分局“扫黑办”,划拨专项经费予以保障。配套制定了线索滚动排查工作机制、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等多个工作机制,先后下发了多个规范性规章制度,各警种分别制定了本警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集中宣传、张贴宣传条幅、安装宣传图版、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等内容,积极营造宣传声势,广泛征集线索。三是充分运用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全力摸排线索,全方位、不停顿地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重点排查,先后开展线索摸排专项行动6次,收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265条,共办结208条,办结率为78.5%。四是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多警种合成作战,实现对黑恶势力的精准打击。在严打的同时,与区法检两院建立了案件会商机制,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培训班,有效提升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公安分局先后组织了15次集中收网行动,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5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刑拘在逃7人),扣押车辆2台,价值6万元,收缴非法所得资金22.68万元。目前在侦王可心开设赌场案件,已刑拘犯罪嫌疑人3人,上网追逃5人,并发布了《关于征集王可心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征集线索、敦促投案。



发布会现场


持续加压,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副主任李丛芳介绍了全区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落实好“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三级督导”,以督导促工作,以督导压责任,以督导抓落实。二是提升办案质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专项斗争的牵引作用,持续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认真落实依法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的指导性文件,从“打财断血”上发力,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检部门依法提前介入机制、健全完善“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协调机制,把依法严惩精神贯穿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实现法检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公诉、优先审理、优先宣判,切实做到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深挖彻查“保护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配合区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打伞破网”工作。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对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突出,存在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惩。五是加大督导考评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扎实做好自治区督导整改工作,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彻底的整改。区扫黑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认真、不深入、不彻底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并抓好“无黑恶问题承诺书”的落实,切实以承诺压实责任。(黄凌宇)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cerved 赤峰市元宝山新闻网 版权所有 蒙ICP备20002781号
蒙网警150403000058号  网站维护:赤峰市峰之泰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476-58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