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勇辞去赤峰市元宝山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16日赤峰市元宝山区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本人辞呈,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勇辞去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